山东省纪委公开曝光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近日,省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分别是:
青岛市即墨区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敬老院原院长王从善公款私存、挪用五保户养老经费问题。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王从善利用职务便利公款私存,擅自将上级拨付的五保户养老经费55.49万元转存至其个人银行账户。2018年10月,挪用五保户养老经费4.94万元,为其女儿购买车辆,并于11月份归还。2019年7月,王从善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滕州市柴胡店镇村建办原主任张新昌弄虚作假、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2月至2016年8月,张新昌明知部分农户存在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改造后面积超标、危房未完全拆除等情况,却不严格审批,违规通过审核验收,致使上述农户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共计24.4万元。2019年7月,张新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东明县沙窝镇民政助理员王永生滥用职权、弄虚作假问题。2011年至2013年,王永生利用职务便利,为其2名家庭成员违规办理低保,骗取低保金7003元。2012年1月至2015年12月,王永生违规将沙窝镇敬老院院民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套取低保金共计12.2万元,用于其他经费支出。2016年和2018年,王永生受人请托,违反程序规定,将2名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纳入低保范围,在组织核查时,王永生又伪造低保档案应付检查。2019年8月,王永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民政系统。
宁津县长官镇长南村党支部原书记韩凤泉截留挪用扶贫项目资金问题。2016年12月,韩凤泉经与其他村干部研究,违规截留专项扶贫资金11.55万元,作为村集体经费支出。韩凤泉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9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惠民县大年陈镇榆林社区三和新村村委会原主任马绪礼截留侵吞群众低保金、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2014年1月至2017年5月,马绪礼利用职务便利,扣留群众低保存折,从中支取并侵吞4名群众低保金共计2.18万元;截留侵吞1名群众危房改造资金2018元。马绪礼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6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省纪委省监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上述5起典型问题,有的对五保户养老金“下黑手”,有的向低保资金“动脑筋”,有的对危房改造和扶贫资金“动心思”,有的骗取侵吞,有的挪用贪占,有的截留私分,有的失职失责,啃食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影响了脱贫攻坚成效,更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惩处。
省纪委省监委有关负责人强调,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一年,要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全面完成。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举措,切实把职责扛在肩上,把任务抓在手上,落实好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坚持零容忍、严惩处,对于“伸黑手”“打算盘”、敢动扶贫“奶酪”的绝不姑息,严惩不贷,始终保持扶贫领域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高压态势,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