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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金城江区委原书记覃生贤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2-03-31 纪委 306
  日前,经河池市委批准,河池市纪委监委对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覃生贤(金城江区委原书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覃生贤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不认真履行...

  日前,经河池市委批准,河池市纪委监委对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覃生贤(金城江区委原书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覃生贤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四个意识全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伪造隐匿证据并与他人串供,转移赃款赃物,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不信马列信鬼神,长期热衷封建迷信活动,试图通过“魇镇”等巫蛊之术,诅咒办案人员及相关领导,祈求逢凶化吉逃避惩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大量礼品礼金;组织观念淡漠,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回复组织函询;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不讲原则、任人唯亲;为官不廉,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利用违纪违法所得进行民间借贷并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谋取大额回报;无视工作纪律,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和执法活动;不注重家风建设,对配偶失管失教,纵容默许配偶收受他人贿赂、共同对抗组织审查;生活腐化堕落、行为不端,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目无法纪,侵吞公款,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揽工程项目、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大肆敛财,数额特别巨大。

 

  覃生贤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时间跨度长,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池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河池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覃生贤开除党籍处分;由河池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覃生贤简历:

 

  覃生贤,男,壮族,1969年5月生,广西大化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0年6月参加工作,199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06—1998.06  先后任大化瑶族自治县都阳中学教师,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团县委青农部部长、副书记兼直属机关团委书记、团县委书记,河池地区团委直属工作部部长、希望工程办主任、青农部部长;

 

  1998.06—2001.11  先后任河池地委正科级组织员、组织部组织科副科长、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

 

  2001.11—2004.11  先后任河池地委办公室正科级秘书、综合科副科长,河池市委督查室副主任;

 

  2004.11—2006.08  天峨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2006.08—2006.10  天峨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副县长;

 

  2006.10—2009.12  天峨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9.12—2011.05  天峨县委副书记、县委党校校长;

 

  2011.05—2012.03  河池市金城江区委副书记,河池城区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

 

  2012.03—2012.07  河池市金城江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

 

  2012.07—2016.04  河池市金城江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6.04—2016.05  河池市金城江区委书记、区长;

 

  2016.05—2021.06  河池市金城江区委书记;

 

  2021.06—2021.11  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2021.11—2022.02  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干部。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