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屈树广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黑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屈树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屈树广违反政治纪律,串供并伪造、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赠送礼金,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违规使用公款核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组织纪律,跑官买官,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侵吞巨额公款,在职务调整晋升、职工录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拆迁补偿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涉嫌行贿犯罪。
屈树广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背组织原则,既跑官买官又卖官鬻爵,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为官不廉、为政擅权,一手收礼一手送礼,侵吞巨额公款,大搞权钱交易,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屈树广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屈树广简历
屈树广,男,汉族,1961年10月生,山东肥城人,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9.09-1981.08 北安农校兽医专业学习
1981.08-1985.03 北安市海星镇畜牧站站员
1985.03-1985.05 北安市海星镇畜牧站站长
1985.05-1990.09 北安市海星镇政府副镇长(其间:1987.04-1989.06哈尔滨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自考大专班学习)
1990.09-1992.10 北安市海星镇党委副书记
1992.10-1993.11 北安市海星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1993.11-1996.03 北安市石泉镇党委书记
1996.03-1996.05 北安市城市道路建设指挥部常务总指挥
1996.05-1999.02 北安市政府市长助理、城市道路建设指挥部常务总指挥
(1996.03-1999.01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9.02-2001.12 北安市政府副市长
2001.12-2006.11 孙吴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其间:2002.03-2005.01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6.11-2007.09 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7.09-2009.07 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9.07-2010.08 黑河市政府副秘书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0.08-2011.03 黑河市政府副秘书长,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1.03-2011.12 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1.12-2012.01 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2.01-2015.12 黑河市政府副秘书长,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5.12-2016.02 黑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候选人,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6.02-2016.07 黑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6.07-2021.10 黑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21.10 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