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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纪委出台《关于一体化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业务人才培养的意见》

2022-05-31 纪委 331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赵乐际同志讲话要求,日前,江西省纪委出台了《关于一体化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业务人才培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既是对去年...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赵乐际同志讲话要求,日前,江西省纪委出台了《关于一体化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业务人才培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既是对去年《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细化、深化、具体化,也是我省第一个专门就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业务人才培养作出部署的意见。

  《意见》对标中央精神、结合江西实际,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通过学习研讨、分级轮训、一线锻炼、上挂下派、以赛促训等5种方式,培养文字综合、监督审调、案件审理、巡视巡察4个方面的能力,特别是注重发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大熔炉、大平台作用,一体化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业务人才培养,着力解决当前办案业务能手和综合文字骨干短缺、基层监督执纪力量薄弱等突出问题,以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意见》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要位置,强调培养的业务人才应当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省“一盘棋”思想、强化“一体化”理念,系统谋划、分级实施、上下联动,机关、派驻、巡视、企业、高校和机关纪委各板块纪检监察干部一体培养、一体使用、一体考核,同时统筹协调中央驻赣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加快培养一批业务人才。

  《意见》坚持骨干引领、分类分批、有序推进,每年根据上年度培养情况及工作需要,确定当年培养计划。各设区市纪委市监委首批业务人才培养计划不少于2000名,省纪委省监委机关、派驻机构、省管企业高校纪委、省直机关纪委首批计划培养500余名。

  《意见》要求,各单位对照各类别的培养标准,择优确定培养对象,制定培养计划,纳入实战培养,做大做强业务人才基数,满足全省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