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原委员、省教育厅原副厅长王江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经查,王江华丧失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淡薄,罔顾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要求,靠“教育”吃“教育”;纪法意识淡漠,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公权私用,破坏教育系统政治生态,干预插手教育工程和教育业务,违规批准办学项目;道德败坏,搞权色交易;擅权妄为,甘于被“围猎”,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王江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江华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王江华简历
王江华,男,汉族,1963年12月出生,江西安义人,在职研究生文化程度,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7月至1999年9月,历任江西省计划委员会电子计算站干部、科教处科员、科教处副主任科员、社会事业处(科教处)主任科员,江西省经济信息中心副主任,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1999年9月,任江西省电化教育馆馆长;
2008年7月,任江西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办公室(信访处)主任(处长);
2009年8月,任江西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信访处)处长;
2014年8月,任江西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处长;
2017年8月,任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处长(兼);
2017年9月,任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处长(兼);
2019年5月,任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
2022年7月,被免去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