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曾钦敏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中共赣州市委批准,赣州市纪委市监委对全南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曾钦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曾钦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违规收受礼品,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肆意逾越纪法底线,长期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擅权妄为,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违规套取财政资金;追求低级趣味,生活腐化堕落,参与赌博活动;甘于被“围猎”甚至主动寻租,与多名商人老板结成利益共同体,假借“投资入股”之名,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征地补偿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曾钦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不知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赣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赣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曾钦敏开除党籍处分;由赣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全南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曾钦敏简历
曾钦敏,男,汉族,1973年3月出生,江西全南人,大学文化,1993年9月参加工作,199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3年9月至1998年12月,历任全南县城厢镇政府计划生育专干,金龙镇政府计划生育专干,金龙镇土地矿产管理所副所长、所长;
1998年12月至2000年3月,全南县南迳镇政府副镇长;
2000年3月至2001年12月,全南县南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2001年12月至2002年12月,全南县金龙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2002年12月至2006年6月,全南县金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6年6月至2009年8月,全南县矿产资源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9年8月至2016年10月,大余县矿产资源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6年10月至2019年1月,全南县矿产资源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待安排;
2019年3月至2019年6月,全南县城厢镇党委书记;
2019年6月至2019年8月,全南县城厢镇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
2019年8月至2020年9月,全南县城厢镇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县城市社区党工委书记;
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全南县城厢镇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
2021年6月至2021年8月,全南县城厢镇四级调研员;
2021年8月至2021年9月,全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城厢镇四级调研员;
2021年9月至2022年10月,全南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22年10月,被免去全南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