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定西中医药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原定西工贸中等专业学校)校长王文雁、原副校长贾培良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经查,2016年11月至2018年12月,经王文雁、贾培良同意,原定西工贸中等专业学校从公用经费中违规向值班教师发放补助20350元。2023年8月,王文雁、贾培良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补助资金已收缴。
2.漳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闫宝强私自向多名管理服务对象收取财物问题。经查,2019年12月至2022年2月,闫宝强以征订制作应急宣传资料为名,在未开具收据或提供有关凭证的情况下,私自向4家管理服务企业负责人收取费用共计5300元,全部用于个人支出。2023年6月,闫宝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3.陇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张伟违规要求管理服务对象为其安排娱乐活动问题。经查,2021年5月、10月,张伟与其朋友饮酒后两次给陇西县某娱乐会所负责人打电话要求为其安排唱歌娱乐活动,两次消费共计776元均未结账,直至2022年5月核查时才主动结付。2022年6月,张伟受到诫勉处理。
4.渭源县会川镇常家湾村村干部何书印、孙建新、陈小军工作日违规饮酒问题。经查,2022年9月8日12时许,会川镇常家湾村村委会副主任何书印、孙建新和驻村帮扶队员陈小军三人在村委会共同饮酒。14时许,三人酒后在村内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工作结束后何书印、孙建新二人应村民杨某某邀请到其家中饮酒。16时许纪检监察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现场核查时,何书印处于醉酒状态,纪检监察机关核查结束后孙建新仍不知止,再次返回杨某某家中饮酒。2023年4月,何书印、孙建新、陈小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安定区发改局原副局长安丽梅弄虚作假问题。经查,2021年12月,安丽梅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时弄虚作假,编造虚假项目投资统计数据,干扰了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投资决策研判,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2月,安丽梅受到诫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