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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3-10-06 纪委 315
1.酒泉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吴生学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2年至2022年,吴生学在担任酒泉市发改委副主任、市能源局局长、市粮食局局长、市...

1.酒泉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吴生学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2年至2022年,吴生学在担任酒泉市发改委副主任、市能源局局长、市粮食局局长、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及高档香烟白酒、手机等礼品;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借用企业车辆供其亲属无偿使用;接受企业为其亲属安排的旅游活动。吴生学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3月,吴生学被开除党籍,按规定调整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肃州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干部常亮等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肃州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先后安排常亮、贾耀金、夏贵洲外出培训,三人改变行程,借机旅游,返回后违规报销差旅费3185元。2022年12月,常亮、贾耀金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夏贵洲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3.瓜州县三农服务中心八级职员周海平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2022年5月,周海平担任瓜州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期间,在其儿子举办婚庆事宜过程中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周海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3年6月,周海平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