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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政治担当扛起第一责任 努力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2022-05-29 纪委 962
《党章》明确要求,开展巡察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党委(党组)。作为党委书记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清醒认识到抓好巡察工作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具体化,切实把巡察工作作为分内要务、应尽之责,放在心上、抓...

《党章》明确要求,开展巡察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党委(党组)。作为党委书记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清醒认识到抓好巡察工作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具体化,切实把巡察工作作为分内要务、应尽之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抓出成效,着力夯实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切实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以落实第一责任为总抓手,着力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能否履行好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党委书记的政治担当和政治能力。作为市委主要负责人,始终把巡察工作作为“书记工程”来抓,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亲自协调,确保党中央关于巡察工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市委常委会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定期研究巡察工作,近年来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县巡察工作的意见》《中共白银市第八届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17至2021年)》等措施办法,打牢了巡察制度保障。市委书记专题会议认真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对重点人、重点事提出明确处置意见,对巡察反馈和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从严从实推动重点问题整改落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每轮巡察都研究确定巡察工作重点,审定巡察工作方案,加强巡中督导指导,坚持“一对一”听取巡察组情况汇报,审定问题线索,规范巡察报告,及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汇报巡察情况。市委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高度重视和支持巡察工作,结合分管领域和部门的职能职责,督促做好信息情况通报、人员力量支持、提供专业协助等工作,严格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加强对县区巡察工作的领导督导,督促县区党委把巡察工作责任落到实处,突出重点、整合力量,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实现巡察高质量全覆盖。通过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信访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的职能责任,切实强化巡察监督与民主监督、纪检监督、组织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监督的协作配合效果,形成有机融合、相互贯通、多方协作的工作格局。

二、以深入发现问题为生命线,积极探索切合白银实际的巡察方式方法。巡察要找准政治定位,既要在政治方向和原则上与巡视保持一致,又要立足基层特点和实际,坚决做到“三个聚焦”。坚持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提级巡察相结合,探索建立了严把“四关”(巡察准备关、巡前培训关、巡中督导关、巡后梳理关)、严肃“三报”(报领导小组、报党委书记、报党委书记专题会)、确保“三到位”(压力传导到位、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的“433”巡察工作模式,归纳总结了《开展巡察需要掌握的30个重要内容》等经验做法,坚持市县巡察同频共振、自查与他查共同推进、外部监督与自我监督同台亮相、正面宣传与通报曝光同期发声、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同步落实、规范操作与自我创新同等重视、全覆盖与“回头看”同时部署、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同向发力,有效推动了巡察工作深入扎实开展。提级交叉破解“熟人社会”影响,将县区78个乡镇街道和11个县(区)副县级以上单位的管辖权上提一级,通过县区巡察组整编交叉、市县巡察人员混编交叉的方式开展巡察,实现“人地两疏,轻装上阵”,有效减轻“人情干扰”。强化市县同频共振,聚焦扶贫、人防、教育、食药等重点领域,以市级巡察带动县级巡察的方式开展专项巡察。探索改进巡察方式,规范运用“12+N”种方式,结合被巡察单位实际情况,探索简便有效管用的方法。注重多渠道搜集信息,精准突破重点人的问题线索;坚持采取“一线工作法”,广泛深入群众,以入户倒查的方式突破重点问题;紧盯被巡察单位项目资金、重大事项决策工作流程分析研判风险点,以风险点为主攻方向精准发现问题;坚持立行立改督促自查自纠,对一些能即时整改的问题,巡察期间及时移交被巡察党组织,督促立即整改落实,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巡察期间发现的重点问题线索,按规定要求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查处。本届市委巡察目前已向被巡察党组织移交立行立改问题2787条,整改率100%;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了解关注的重点人、重点事问题线索654个,现已立案审查70件。

三、以全面解决问题为落脚点,做细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始终坚持全方位发力严肃巡察整改,做到点面结合、改防并举。坚持个性问题紧盯不放。紧盯巡察发现的具体个性问题,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一些个性问题,直接由巡察办向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正式发函,或由纪检监察机关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纪律监察建议等形式,督促认真分析研判,就事论事抓实整改。坚持共性问题提前预防。针对行业部门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由巡察办向行业主管部门下发《巡察整改建议书》,推动职能部门举一反三整改落实,八届市委巡察工作中,先后向县区政府、审计机关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向教育、财政、住建、扶贫、医保等主管部门下发巡察整改建议书8份。坚持以巡察工作推进基层党建规范发展。紧盯政治理论学习上的“抄”与“浮”,“三会一课”上的“空”与“编”,“三重一大”方面的“虚”与“假”,“一岗双责”落实上的“偏”与“少”,要求全市基层党组织下力气走出常讲常犯问题怪圈,推动基层组织建设提质增效。坚持巡察监督与督查整改并重。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巡察监督的重点内容,逐步探索形成一边巡察监督、一边督查整改的压茬推进方式,长久保持利剑高悬态势,对100个市直单位、83个县(区)直单位和65个乡镇(街道)关于中央扶贫领域专项巡视、中央环保督查、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倒逼被巡察党组织高度重视问题整改,有效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细。

四、以锤炼干部队伍为着眼点,充分发挥巡察“熔炉”效应。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巡视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的指示精神,重视发挥巡察岗位熔炉作用,不断强化廉洁意识,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铁军。挖掘存量增加巡察机构人员编制,2019年全省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议召开后,市委坚决落实会议精神,一次性为全市巡察机构增加了17名编制,市县两级巡察机构现共有专职编制56名,有效保证了巡察机构正常履职。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市委研究出台了《关于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机构挂职锻炼的暂行办法》,明确每年选定一定数量的县处级以下各层级干部到巡察机构挂职锻炼,目前有42名干部在市县巡察机构挂职锻炼。严管厚爱打造过硬队伍,始终把加强巡察干部队伍管理作为重中之重,市委制定了“八个严禁”的巡察纪律,切实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既不能不作为,也不能乱作为,防止巡察利剑变成“双刃剑”,坚决维护巡察的公信力和良好形象,确保巡察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