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做实巡察立行立改 提升群众“获得感”
“我们罗平村的多盏路灯长期不亮,反映给巡察组不到半个月就全部维修好,现在晚上出行也方便了,真是太感谢了。”近日,面对兴业县委第一巡察组的回访,高峰镇罗平村村民高兴地讲述着这一变化。
此前,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高峰镇及其部分村开展巡察时,将发现的路灯损坏、光缆线杆倾倒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及时反馈、督促镇、村和相关部门协同整改,有力推动对村巡察巡在实处、察出实效。
巡察效果好不好,关键看整改。兴业县委巡察机构坚持把一条路、一盏灯、一道渠、一根管、一座池、一个项目、一栋房、一间卫生室、一本账、一个班子等“十个一”作为对村巡察的监督重点,并将“边巡边改、立行立改”贯穿到巡察工作的全过程。巡察期间,巡察组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座谈了解等方式及时发现、收集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与镇党委、村党组织协同研判,针对能马上解决的问题,巡察组随即召开组务会研究,通过发放《立行立改通知书》,向镇党委、村党组织进行面对面反馈,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制定村级巡察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流程和要求,点对点督促立行立改。针对表象在村、根源在县直有关部门的突出问题,县委巡察办以督促责任抄告单的形式向5个县直部门抄送134个问题,督促职能部门认真查找症结,举一反三,建立共性问题查漏补缺机制,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通过优化‘立行立改’事项范围、跟踪督导、回访评估等形式,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即知即改。”该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防止巡察整改不彻底,县委巡察组建立立行立改问题整改清单,对整改情况实行全程跟踪督导。县委巡察办将立行立改有关事项纳入村级巡察工作质量考核评估内容,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进一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同时,县纪委监委机关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点,通过室组地联动、办组联动等方式实地查看进展、重点核查整改、访问整改情况,以有效监督确保整改成效,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六届兴业县委巡察以来,共对99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发出立行立改通知书65份,发出督促责任抄告单19份,督促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76个。(兴业县纪委监委)
编辑:蓝绍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