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构建“1+3”工作法 提升村级巡察质效
“我主动交代,在2011-2013年间帮助危改户申请危改指标时,向危改户索要了好处费......”不久前,平乐县清廉建设专项巡察组到同安镇开展专项巡察,对各村部分村干部开展谈话时,李家村支部副书记李某某主动交代其在帮助危改户申请危改指标收受好处费的问题。
经仔细询问,发现李某某涉嫌在2011-2013年间在帮助危改户申请危改补助资金过程中,以需要一点经费来“打招呼”为由,向危改户收取现金2000 到 3000 元不等作为“好处费”。随后,巡察组将该线索移交给县纪委监委进行核查,该问题已立案调查。
为提升村级巡察工作质效,平乐县构建“1+3”工作模式,组建4支巡察队伍,即1支常规巡察组+清廉建设、涉农专项、基层党组织建设3支专项巡察组,巡前常规组指导专项组建立标准,指定巡察部分村,巡中及时跟进,加强业务指导,专项巡察组各负其责开展工作,巡后将审核把关后获取的成果应用至其他村中,通过查阅资料、入户交流、一线核验等巡察方式,着力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确保巡出质效、巡得民心。
“民政部门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对国家惠及困难群众补助资金的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资金落实到位。”涉农专项巡察组组长说。
针对在开展涉农专项巡察时发现的部分特困人员死亡后,仍继续领取特困补助金;部分低保户户主名下有车辆、房子,但仍享受多年低保补助等问题,巡察组向民政局提出巡察建议,监督推动县民政局开展地毯式低保大核查大清理行动,全力抓好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享受救助待遇问题整改,确保农村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精准到位。
此前,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巡察组到源头镇开展巡察时发现该镇启善村和兰洞村的集体经济收入都“躺”在账上“沉睡”,未能有效盘活集体资产的问题。巡察组把问题反馈给源头镇相关负责同志,要求该镇要督促村“两委”带头人扩大集体经济发展思路,转变发展观念。该镇立即组织启善村、兰洞村等5个脱贫村3次外出考察培训,结合源头镇柑橘产业、八角产业发展,分别累计投资129万元到源头镇冷水石林合作社、金井八角合作社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今年以来,清廉建设专项巡察组在对两个乡镇的村级巡察中发现问题163个,移交问题线索13条;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巡察组共发现问题117个,整改完成率为92%,以实际行动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平乐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