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原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雷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4-09-27
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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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共南昌市委批准,南昌市纪委监委对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原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雷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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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共南昌市委批准,南昌市纪委监委对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原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雷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雷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接受宴请、旅游活动安排;组织意识淡薄,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丧失廉洁底线,亦官亦商,无偿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服务,搞权色交易;毫无宗旨意识,丧失人民立场,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摊派费用;私德不修,生活作风不正;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项目承接、医疗设备采购等方面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雷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南昌市纪委常委会会议、中共南昌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中共江西省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雷强开除党籍处分;由南昌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南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雷强,男,汉族,1977年2月出生,江西进贤人,在职研究生学历,2000年2月参加工作,200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南昌市西湖区卫生局、东湖区人民政府,南昌市卫健委、发改委,南昌市委办公室,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