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21名省纪委监委阳光监督员受聘上岗
“阳光监督员,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我将牢记职责使命,带头严格遵纪守法,不越界、不越权,本着对纪检监察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职,不辱使命,不负众望。”西双版纳州文联副主席邢开蓉受聘为省纪委监委阳光监督员后这样说道。
近日,省纪委监委举行阳光监督员聘任仪式,为新选聘的阳光监督员代表颁发聘书,鲜明地传递出省纪委监委勇于自我革命、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的坚定决心和态度。驻西双版纳州21名阳光监督员分别在州、县(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建立阳光监督员制度是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回应“谁来监督纪委”时代之问的重要举措。驻在西双版纳的阳光监督员分别来自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专家学者、街道社区、两新组织等各行各业,经过逐级推荐、考察等环节后由省纪委监委确定聘任,主要职责是履行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和纪检监察权力运行。受聘上岗后将通过列席会议、参加干部监督工作调研、参与日常监督检查、专项工作、交叉检查等方式,全方位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遵纪守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八小时以外”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
“被聘为阳光监督员,意味着被赋予了一项新的职责、一个新的使命,体现了省纪委监委对我们的高度信任。我将珍惜这份荣誉、扛起这份责任,不辜负省纪委监委寄予的厚望,积极履职,用心监督,在省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为促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省纪委监委阳光监督员、西双版纳州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张志勇表示。
监督者更需要被监督。“阳光监督员要切实担负起光荣职责,发挥好参谋资讯、桥梁纽带和舆论引导作用,多出监督之力、多建肺腑之言、多献务实之策。”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要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要成为“阳光监督员之家”,为阳光监督员提供工作的平台和基础,切实听取阳光监督员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更加有力有效地服务和保障“一城两区”建设。(岩温扁 谭新桥 || 责任编辑 李羽佳 15911559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