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基层•看进展 | 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专项整治
2022-05-29
纪委
589
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在负责省供销社专项整治过程中,坚持率先垂范、协同联动,以强有力监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
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在负责省供销社专项整治过程中,坚持率先垂范、协同联动,以强有力监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在对省供销社开展政治生态调研基础上,提出在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腐败问题重点整治的具体措施,聚焦资源开发和土地使用等关键事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等关键少数、专项资金审批和项目建设等关键环节,深入开展监督检查,严把线索来源,严格案件查办,严肃追责问责,做深做实专项整治工作。
在接受来信来访、谈话访谈等畅通线索来源基础上,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实行横向联动协同机制,加强与省供销社、专项审计组、社会第三方审计和省委巡视组的协同联动。督促协调省供销社开展线索排查“大起底”,共排查问题线索34件。会同专项审计组完成对省供销社本级及社属企业的审计,发现疑似问题线索20个。协调省供销社引入社会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省供销社4家企业开展重点审计监督,拓宽线索来源渠道。配合省委巡视组监督发现省供销社在全面从严治党、开展警示教育、案件线索处置等方面相关问题,推动派驻监督与巡视监督贯通融合。
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坚持正风肃纪与以案促改促治“双线”结合,推动省供销社党组形成《关于制约我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专题报告》,下发了“加强资产管理”“规范企业管理制度”等纪检监察建议书3份,督促省供销社建立完善《全省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吉林省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监督责任清单》等制度6项,实现查处案件、推动整改、促进改革贯通融合的综合效应。(王洋 刘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