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郴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郴州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兴华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1年3月10日晚,何兴华等人接受市水电公司经理胡爱国(另案处理)宴请,饮用高档酒水。2021年10月,何兴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理,违规吃喝费用已退赔。
2.苏仙区人民政府四级调研员左海球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红包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5年至2017年,左海球分别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李某、罗某赠送的礼金共计1.9万元以及罗某赠送的高档白酒12瓶。2018年、2019年左海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红包礼金共计1.9万元。此外,左海球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2月,左海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汝城县暖水镇党委书记杨渤,党委副书记、镇长何嘉俊公车私用问题。2021年8月4日,杨渤和何嘉俊分别安排暖水镇司机驾驶公务用车接送其参加私人宴请。对此,杨渤和何嘉俊均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此外,杨渤和何嘉俊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9月,杨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何嘉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良田派出所原所长刘春涛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至2020年期间,刘春涛使用单位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58次,金额共计1.69万元。此外,刘春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6月,刘春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嘉禾县市场服务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李纪云等人对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流于形式问题。2021年8月,嘉禾县市场服务中心对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流于形式,未要求嘉禾县珠泉农贸市场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会议精神和县科工信局紧急调度会要求启动紧急疫情防控预案,珠泉农贸市场工作人员没有按疫情防控要求执勤劝导,市场内大部分人员未戴口罩,存在风险隐患,造成不良影响。对此,县市场服务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李纪云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县市场服务中心副主任雷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此外,李纪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8月,李纪云、雷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郴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