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来宾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探索建立监督会商机制 助推清廉公安建设
为更好履行监督首要职责,多角度、多层次创新监督方式,有效整合市公安系统内设监督力量,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驻来宾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积极探索建立监督会商机制,着力在案件会商、信息共享、成果运用等方面强化协调联动,以精准发现问题、精准定性处理、精准运用结果为清廉公安建设注入“廉动力”,推动全市公安干警为民务实、廉洁高效。
“警示教育之后,有699名民警主动向组织说自身问题,案件审查调查人手不足问题一下子突显了出来……”谈到推动案件会商机制带来的成效,来宾市公安局机关纪委书记农宾融深有感触地说。在来宾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围绕民警主动说明的问题线索进行会商,成立联合案件审查调查组,建立案件研判会议制度、审查调查会商制度、信息互通制度,做到查一件办结一案,进一步推动案件审查调查工作换档升级。在该纪检监察组的推动下,经过10天的问题线索研判甄别,确定有150人符合受立案条件,分别用第一种、第二种形态进行了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第一种形态135人,第二种形态15人。
该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推动会商沟通机制,去年9月份,该纪检监察组会同市公安局党委制定了《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内设监督力量联动协调机制》,明确规定市公安局机关纪委、警务督察支队、审计科以及各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室等内设监督部门每月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当月问题线索及线索处置情况、案件查办结果和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日常监督中发现的各类风险隐患、问题线索,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集中研究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促成了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自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以来,共收到市局纪委、督察、财务、法制、审计以及各级公安纪检监察室等监督部门通报相关信息200余条。
“针对在监督会商机制过程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突出问题、共性问题等,按规定和程序分别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发送纪律检查或监察建议书、开展专项治理和专项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督促整改落实。”该纪检监察组组长黄福远表示,将通过监督会商机制收集到的领导班子及其班子成员和中层正职领导干部有关正负面信息进行归档,作为政治生态评价报告“画像”材料,严把干部的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为干部选拔任用、廉政鉴定意见出具、职级晋升、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提供重要依据。
推行监督会商机制以来,该纪检监察组联合市公安局机关纪委、督察、审计以及各级纪检监察室等,共开展专项督查12次,派出实地暗访组36个,暗访次数48次,向驻在单位发出整改提醒函16份、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监察建议书4份。经初核相关问题线索后转立案18起18人,挽回经济损失67.23万元。(驻来宾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