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开展财务监督专项行动
“马某因对分管的公务接待工作范围和标准审核把关不严,出现开展同城接待及超范围接待的问题,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公务接待规定……”
“某局以集中报销差旅费形式违规发放津补贴……”
今年以来,鲁甸县纪委监委以规范县内党政机关的财务管理为突破口,结合“清廉云南”建设中以“小”见严纠“四风”专项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财务监督专项行动,深入查找隐形变异“四风”、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等问题。
该项行动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县委办、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和县审计局等部门全力协助配合,聘请专业会计机构,对全县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单位和部门,尤其是对全县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2019年至2021年的预算收入和支出管理、“三公”经费使用、会议和培训费使用、政府采购管理、财务票据管理等九个方面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在监督过程中,该县把责任追究嵌入财务监督专项行动每个阶段、各个环节。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不认真及拒绝接受重点检查的部门和单位,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定期召开联席会收集检查发现问题,针对一般性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单位责任,限期督促整改,并严格落实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对涉嫌违规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一律从严从重查处。
此外,针对该次财务监督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集中、共性问题,该县要求各单位根据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和专业机构的指导意见和建议,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以制度建设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实现财务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
县纪委监委将把本项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本单位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参考依据,并聚焦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深入剖析根源。同时,采取发放监察建议书、开展集中廉政谈话、廉政宣讲、通报典型案例、组织汇编《党风廉政知识要点》读本等方式,做好财务工作中的廉政风险防控。
6月17日,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财务监督专项行动启动会,全县13个乡镇(街道)76家县直部门11家企业的共计180余名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财务监督专项行动正式启动,预计今年9月底前完成。(铁媛 || 责任编辑 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