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精准监督 助推“湖泊革命”
“以前普厅河两岸有垃圾漂浮,还有人下河电鱼、网鱼,河道两边堤岸基层设施也不健全。自河(湖)长管理整治后,环境搞好了,我们早上都到河边晨练,呼吸新鲜空气。”今昔对比,让人民群众无比感慨。
近年来,富宁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开展“湖泊革命”监督行动为抓手,紧盯生态环境问题,督促生态环保、水务等职能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省、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有效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目前,我县共清理整改突出河湖‘四乱’问题30余个,依法拆除违法占用河道建房5处、违法建桥1座、拦河坝(网)2个,拆除养殖网箱1034.56亩,有效震慑了河湖划定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强势地向全社会宣告了河湖管理范围的合法性和权威性。”连日来,该县纪委监委环境保护监督检查组对县域内的河流整治、网箱清理整治、江河湖库“四乱”问题开展监督“回头看”,该县行动办相关负责人向监督检查组介绍。
“我县建立了责权明确、协作联动、保障有力的县、乡、村三级河湖长责任体系,共设置各级河长467个。今年以来,全县累计开展县级河长巡河59次,乡级河长巡河701次,村级河长巡河1875次。”监督检查组来到清华洞水库时,该县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向监督检查组介绍。
为促进“湖泊革命”监督行动落实落细,该县纪委监委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按乡镇和领域分派7个监督检查组开展“巡回”和“交叉”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组聚焦落实上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落实州委以“一湖一河”为重点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决策部署、执行《文山州州级及中央、省驻文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重点,加强对生态环保领域职能部门、执法主体履行监管责任的监督,严肃查处失职失责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以及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同时,还充分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公开举报二维码、电话、信箱和信访接待地址,及时受理各类环境保护的信访举报并加强核查督办。
“部分单位对近年来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资料收集不及时、不规范,城镇‘两污’问题整改推进较为缓慢……”今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个,已督促完成整改4个,正在整改3个。(李妹方 || 责任编辑 吴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