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强化政治监督 护航乡村振兴
“周某某利用担任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将部分村集体资金和征地补偿款非法占为己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日前,南华县纪委监委通报了一起乡村振兴领域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把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紧盯重点事、重点人,整合监督力量,创新监督方式,以精准有效监督保障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该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加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重点对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乡村振兴项目拖欠工程款情况、正在组织实施的乡村振兴项目推进缓慢的原因等七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对2021年脱贫成效考核涉及4个方面20个具体问题,分解到相关主责部门,并跟进监督整改。去年以来,该县共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0次,监督推动问题整改159个。
县纪委监委紧盯乡村振兴工程建设领域侵吞公共资产、啃食群众利益以及利用国有投资平台公司搞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去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查处乡村振兴工程建设领域等腐败问题15件2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组织处理2人,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期。此外,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监督,督促整改问题25个,形成问题线索2个,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1人;提级办理涉及村(社区)集体“三资”问题线索3件4人,立案2人。
县纪委监委还加强与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沟通联系,实现监督力量整合、监督关口前移,最大程度发挥监督的整体效能。去年以来,9家职能监督部门共发现并督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以及乡村振兴政策落实不到位等方面问题103个。县委巡察发现乡村振兴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37个,问题线索17个;对问题较为突出的乡镇及村(社区)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督促抓好问题整改。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开展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试点工作,建立“1+8”制度体系和党纪法规教育、履职能力培训、日常管理考核等19项具体工作措施,对村(社区)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村级事项民主决策全面公开情况、履职尽责情况和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开展监督,不断织密扎牢制度“笼子”,推动村(社区)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纪律保障。(赵志波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