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构筑守护绿水青山的“纪律屏障”
“之前的罗闸河因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人为非法采砂等原因,河床损毁严重,通过落实‘河长制’,在河滩地开展生态恢复治理,由农户种植芒果、坚果等经济作物,现在生态恢复治理初见成效。”近日,云县晓街乡月牙村相关负责人向云县纪委监委专项纪律检查组介绍月牙村流域罗闸河治理成效。
今年以来,云县纪委监委结合“清廉云南”建设7个专项行动和“清廉临沧”建设“7+1”专项行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助力生态文明和“湖泊革命”专项行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的所想、所盼、所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该县纪委监委制定精准监督助力生态文明和“湖泊革命”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派出专项纪律检查组,发挥“室组地”联动、巡纪协作的监督优势,各职能部门联动,共治共享信息资源,推动形成上下贯通、条块结合、协作联动的工作格局。
“我们以问题为导向,通过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深入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行政村和现场点,加强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云县的6件投诉举报件的办理,跟进省委生态环保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持续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主体责任,一体推进问题整改。”县纪委监委专项纪律检查组组长说道。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对2021年以来本辖区本系统内所受理的涉及生态环境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查起底,及时收集影响生态环境建设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实行专门台账管理,跟踪推动相关问题线索“清零”。通过排查,影响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9个问题线索均已办结。
同时,县纪委监委对云县罗闸河非法采砂行为处置进行复盘倒查,通报问责党组织1个,问责3人;对云县辖区内河道清理整顿工作推进不力的1名领导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深化以案促改,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职能部门完善规章制度,形成云县辖区河道采砂常态化监督机制。(陈媛媛 || 责任编辑 吴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