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监督“探头”架在河湖边上 助力守护“碧水蓝天”
“你们涉及的省河长办暗访河湖‘清四乱’反馈问题还有一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整改,您作为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担责,深入一线安排部署,把责任压实到人,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我们将重排整改时间表,加强河湖‘四乱’问题的整改工作,动员甸溪河周边群众积极参与环境整治,做到应改尽改、立行立改,同时加大巡河力度,严格管控辖区内新出现河湖‘四乱’问题及妨碍河道行洪安全隐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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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弥勒市纪委监委精准监督助力“湖泊革命”专班监督检查组结合前期实地走访情况,深入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等7家部门面对面反馈问题、听取工作安排,跟进监督压实整改责任,督促整改进度、力度,确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河湖保护治理专项监督反馈问题等整改落地落实,改出成效。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高标准严要求实施“清廉云南”建设弥勒行动,配强配齐力量,成立精准监督助力“湖泊革命”专班,制定监督工作方案,由一名市纪委常委任组长,明确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和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等室组牵头负责,运用“2+1+1”联动工作机制,前移监督关口,通过实地督查、暗访检查、体验监督等方式发现问题。
为推动问题整改销号、动态清零,监督检查组定期跟踪问效,督促有关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倒排工期、细化责任,推动问题真改实改、整改到位,对发现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专班运用“四种形态”精准处置。市纪委监委还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实行月报制、抽查制等方式,对专班工作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压实监督责任,做到权责统一,避免“雨过地皮湿”等问题发生,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此外,监督检查组加大与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沟通会商力度,既督又战,协同各责任部门研究解决措施办法,推行问题整改责任制、承诺制,督促相关部门主动担当作为,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推动监督监管同向发力,促进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截至目前,监督检查组与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沟通对接13次,发出监察建议书3份。”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综合运用专项监督、日常监督、巡察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持续发力形成常态长效,整治生态环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守护弥勒“碧水蓝天”。(吴云秀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