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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南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南昌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奕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022-12-12 纪委 190
  日前,经中共南昌市委批准,南昌市纪委市监委对原南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南昌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奕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 王奕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市属国...
  日前,经中共南昌市委批准,南昌市纪委市监委对原南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南昌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奕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 王奕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毫无党性原则,在市委巡察期间,干扰巡察工作;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以丰富企业文化为名,行奢靡享乐之实,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摊派费用,私设“小金库”,以满足个人喜好;好大喜功,超面积举债兴建办公场所,斥巨资奢华装修;大搞“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利用职权违规为亲友安排工作,帮助、纵容亲友承揽本单位工程,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特定关系人经营;亦官亦商、靠企吃企,实际控制两家私人企业,经营与其任职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家企不分,挪用公款为自己企业进行营利活动;把手中的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奕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挪用公款、非法经营同类营业、为亲友非法牟利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南昌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南昌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奕刚开除党籍处分,由南昌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王奕刚简历

  王奕刚,男,汉族,1969年9月出生,江西遂川人,大学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201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7月至1994年8月,核工业华东地质总局二六八大队岩矿组组长;

  1994年8月至2009年1月,历任核工业华东建设集团公司广州分公司经营部经理、直属工程队队长、南昌分公司技术负责人;

  2009年1月至2014年12月,历任南昌城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南昌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

  2014年12月,南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6月更名为南昌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县级)、南昌城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2年6月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