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南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南昌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奕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经查, 王奕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毫无党性原则,在市委巡察期间,干扰巡察工作;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以丰富企业文化为名,行奢靡享乐之实,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摊派费用,私设“小金库”,以满足个人喜好;好大喜功,超面积举债兴建办公场所,斥巨资奢华装修;大搞“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利用职权违规为亲友安排工作,帮助、纵容亲友承揽本单位工程,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特定关系人经营;亦官亦商、靠企吃企,实际控制两家私人企业,经营与其任职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家企不分,挪用公款为自己企业进行营利活动;把手中的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奕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挪用公款、非法经营同类营业、为亲友非法牟利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南昌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南昌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奕刚开除党籍处分,由南昌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王奕刚简历
王奕刚,男,汉族,1969年9月出生,江西遂川人,大学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201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7月至1994年8月,核工业华东地质总局二六八大队岩矿组组长;
1994年8月至2009年1月,历任核工业华东建设集团公司广州分公司经营部经理、直属工程队队长、南昌分公司技术负责人;
2009年1月至2014年12月,历任南昌城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南昌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
2014年12月,南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6月更名为南昌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县级)、南昌城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2年6月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