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列清单明责任 以常态化督查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
近日,怒江州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作督查提升工作质效的通知》,持续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切实提升工作质效,提高委机关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将重点把纪检监察年度综合考核、州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挂联帮扶考核等12项工作作为督查重点,要求各牵头部门每月25日前编制次月工作计划或任务清单,明确工作内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完成时限,由办公室汇总梳理形成任务清单,严格落实任务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建立健全基础工作台账,确保各项工作每月有计划、有落实、有督查、有反馈。
“当前,全州纪检监察系统不同程度存在工作节奏慢、紧迫感不强、标准要求不高,计划性、针对性、时效性不强,按部就班、四平八稳,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等问题。”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定该制度的目的在于扎实开展对各项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检查,做到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
据悉,为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严格追踪问效,该州纪委监委组建了机关督查工作小组,由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委副主任任组长,办公室、组织部、政策法规研究室、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负责人具体负责各项重点工作的督查检查。同时,工作小组细化分工,于每月末围绕各项工作计划或任务清单,重点对台账资料、记录、制度执行、工作推进落实等情况开展工作督查,必要时进行延伸督查,形成督查报告,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以强有力的工作督查不断补短板强弱项。
“对督查发现不按要求履行牵头职责、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思路不清、措施不力、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基础工作不扎实、台账档案不健全,作风不严不实、敷衍应付的,严肃批评教育,点名道姓通报,对问题突出的严肃追责问责。”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将督查结果纳入党员干部年度考核进行综合考评,并与评先评优、晋升提拔挂钩,督促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以钉钉子精神抓执行、抓落实、抓成效,确保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落地。(周盈莹 || 责任编辑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