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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统筹监督力量 为优化营商环境护航

2022-05-24 纪委 289
近日,景洪市纪委监委出台《景洪市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立足职责定位,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树牢&;营商环境就是招商环境、引资环境、引才环境、发展环境&;的理念,为景洪...

近日,景洪市纪委监委出台《景洪市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立足职责定位,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树牢“营商环境就是招商环境、引资环境、引才环境、发展环境”的理念,为景洪市优化营商环境护航。

《方案》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纳入监督治理对象,紧盯审批任性、设租寻租、监管不当、吃拿卡要等问题,督促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解决全市各级干部思想作风、精神状态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人为因素,打通影响产业发展、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以及削弱市场活力的痛点、堵点、难点,以高质量的监督执纪问责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护航。

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市纪委监委及时成立景洪市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行动领导小组,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重点内容,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专责监督,推动“四个监督”贯通联动。针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办事慢、服务差、成本高、限制多四大难题,市纪委监委将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行动摆在重要位置,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情况纳入政治监督、日常监督范围,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政治生态状况评价的重要内容。同时,统筹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力量,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对驻在部门履行职责、服务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开展近距离、全天候监督;加强巡察监督,把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内容,注重梳理分析,在反馈意见中提出整改建议,跟进督促整改;建立“室组地”联动监督和联合办案工作机制,建立重点问题线索提级办理和直查直办工作机制,提升监督效能。

据悉,此项工作分起底摸排、蹲点监督、集中整治和以案促改四个阶段。今年4月以来,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积极运用一线工作法,在全市范围内采用“室组地”模式,组织开展“体验式”窗口监督、“蹲点式”调研监督、专项监督检查、督导检查“回头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问题整改过程管控,对典型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推磨式”抽查,跟踪督促直至办结。对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责任追究。此外,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分级分层开展警示教育,做好“通篇文章”,结合问题整改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打通堵点、卡点、盲点,推进案件查办与以案促改深度融合,推动职能部门(单位)建立健全成果转化机制。各乡镇(街道)、农场社区纪(工)委也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专项行动小组,参照制定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方案,以强化政治监督为抓手,严肃纠治破坏营商环境的深层次问题,以纪检监察“硬约束”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周书芹 || 责任编辑  吴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