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向生态环保问题“亮剑” 以铁腕守护绿水青山
对莲花湖沿岸违规违建、耕种土地侵占湖区面积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开展集中整治,对整改走过场、搞形式、不担当、不作为行为将一查到底、严肃问责。”近日,祥云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莲花湖问题整改推进会上作安排部署。
在开展“湖泊革命”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祥云县纪委监委会同县检察院开展联合监督,发现莲花湖沿岸违规违建、围湖种植等侵占湖区面积的问题8个,以紧盯不放、寸步不让的态度,分别向辖区禾甸镇人民政府下发监察建议书和检察建议书,督促推动问题整改到位。目前,已拆除违建1户2处,其他问题正在有序推进。
近年来,祥云县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践路径,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纪力度,压紧压实行管部门、辖区乡镇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通过监督推动问题的有效解决,不断促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湖泊革命”往深里走、往实处推。
该县纪委监委把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的重要内容,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监督重点,结合巡视巡察反馈涉及生态环境问题等,制定专项监督检查方案,梳理问题台账,持续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地落实。坚持“室组地”监督联动,针对督察反馈生态环保重视不够、履职不力、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对问题整改推诿扯皮、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为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我们紧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深挖细查,聚焦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环保问题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及时收集生态环保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采取单独建账、逐一销号,实施挂牌督办、直查快办,坚决向生态环保问题‘亮剑’。”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今年以来,该县处置生态环保领域问题线索2个,立案审查调查2件2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通报曝光1件21人,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3份。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继续加强与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健全完善信息沟通、线索互移、成果共享的工作机制,凝聚监管合力,强化监督质效,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同时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通篇文章”,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一体推进“三不腐”,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引领保障绿水青山的自然生态。(肖美菊 || 责任编辑 李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