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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抓早抓小“治未病” 提升监督实效

2022-09-22 纪委 212
&;打铁的人首先要成为铁打的人,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从小事小节入手,认真履职尽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近日,施甸县纪委监委对一名存在工...

“打铁的人首先要成为铁打的人,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从小事小节入手,认真履职尽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近日,施甸县纪委监委对一名存在工作作风不实、纪律松散问题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感谢组织对我的提醒和关爱,今后我一定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被谈话干部表态道。

近年来,施甸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前移监督关口,把警示提醒、告诫约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作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的有力抓手,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扎实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第一道防线。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28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干部136人次。

为提高工作质效,县纪委监委从日常监督入手,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广泛开展干部谈心谈话,深入排查干部在思想动态、工作作风、履职尽责、遵规守纪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治未病”。

针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县纪委监委通过分析核查后,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提醒谈话,限时整改。为避免“一谈了之”“一函了之”,县纪委监委通过明察暗访、现场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回头看”,定期对党员干部接受第一种形态处理后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到位,推动问题销号清零,进一步扭转不敢担当、不会担当的不良风气。

除此之外,县纪委监委坚持预防为先,紧盯重要环节、重点岗位和关键人物,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落实、干部岗位调整等关键环节,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正面教育+反面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守好“廉洁关”,耕好“责任田”,管好自己和身边的人和事,使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弦。

“用好用活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是对干部严管厚爱的有效手段。我们将继续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第一道防线。”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徐子薇 || 责任编辑  陈雪梅)